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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巴塱祭祀廣場部落驛站建構第二期-公廁遷移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14/01/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太巴塱祭祀廣場部落驛站建構第二期-公廁遷移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570,197元,開標時間114/01/15 10:45。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1/15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太巴塱祭祀廣場部落驛站建構第二期-公廁遷移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55
統一採購中心
114/01/03
114/01/15 09:00
114/01/15 10:45
1,570,197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需含「起重工程業(代碼:439014)」或合法登記之行號(企業社、工程行),其營業項目亦包含「起重工程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 2. 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行號免附)。 3. 公會會員證影印本(行號免附)。 4. 納稅證明。 5. 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 6. 切結書1。 7. 投標廠商聲明書。 8. 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9. 應檢附曾經承攬與本案相同性質工程(建築物遷移工程)證明文件,不侷限於公共工程實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