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褒忠鄉轄區內道路加強照明計畫(開口契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於 114/01/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褒忠鄉轄區內道路加強照明計畫(開口契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51,816元,開標時間114/01/24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1/2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褒忠鄉轄區內道路加強照明計畫(開口契約)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3.76.49.65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114/01/17
114/01/23 17:00
114/01/24 09:30
351,816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 ,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褒忠鄉公所」。2.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150元整。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登記合格電器承裝業。 (二) 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電器承裝登記證。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公會會員。 前項資格證明文件,投標時得以影本替代,但主辦採購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憑查驗。前項各款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顉統一發票購票證明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之。前項各款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