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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度紅外線熱顯像儀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於 114/01/2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度紅外線熱顯像儀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1,160,000元,開標時間114/02/0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2/0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度紅外線熱顯像儀採購案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3.95.32
秘書室
114/01/20
114/02/03 17:00
114/02/04 10:00
11,16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對象。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1點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投標廠商若未檢附本項資料,允許於開標時補正;未檢附或未補正者,視為不合格標。)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新臺幣55萬元整。 6.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7.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9.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非必要文件,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免填此表) 10.切結書1 11.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12.規格審查表。 13.原產地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