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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114年度個人資料管理制度推動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 於 114/01/2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經濟部114年度個人資料管理制度推動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950,000元,開標時間114/02/0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2/03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經濟部114年度個人資料管理制度推動服務案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3.13
經濟法制司
114/01/21
114/02/03 17:00
114/02/04 10:00
95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部秘書處出納科(D107室)繳交領標費新台幣300元後,憑據至本部秘書處事務科(D206室)領取招標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稅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者,需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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