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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台電核火工處辦公處所修繕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於 114/04/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4年台電核火工處辦公處所修繕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1,963,984元,開標時間114/04/1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4/14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4年台電核火工處辦公處所修繕工作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3.13.32.15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114/04/08
114/04/14 17:00
114/04/15 10:00
11,963,984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A.投標廠商資格可為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室內裝修業 (E801060)。
B.綜合營造業之投標廠商應具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資格並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加入營造公會證明文件及承攬工程手冊(內容應包含封面及目錄、營造業登記證書字號、負責人簽名及蓋章、獎懲事項);室內裝修業之投標廠商應提供室內設計裝修業(E801060)之登記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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