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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壽豐鄉水璉村南坑野溪山陀兒風災復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於 114/04/0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花蓮縣壽豐鄉水璉村南坑野溪山陀兒風災復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272,342元,開標時間114/04/16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4/16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花蓮縣壽豐鄉水璉村南坑野溪山陀兒風災復建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55.56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114/04/09
114/04/16 09:00
114/04/16 09:30
3,272,342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與標案內容相關行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檢附以下證件︰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 http://gcis.nat.gov.tw/indes.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4.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