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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屏業務組電工業務維護工作委外勞務承攬作業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於 114/04/0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高屏業務組電工業務維護工作委外勞務承攬作業」,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447,482元,開標時間114/04/1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4/1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高屏業務組電工業務維護工作委外勞務承攬作業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A.21.3
高屏業務組
114/04/09
114/04/16 17:00
114/04/17 10:00
447,482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政府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 月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2)廠商納稅證明: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稅繳款書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 期證明者,得以前1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