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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供石門站排放塔購置(含安裝測試)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4/04/1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北供石門站排放塔購置(含安裝測試)」,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7,375,190元,開標時間114/04/24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4/2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北供石門站排放塔購置(含安裝測試)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3.13.50
採購處
114/04/15
114/04/23 17:00
114/04/24 14:00
7,375,190元
04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E502010)」或「瓦斯器材及其零件製造業(CR01010)」或「配管工程業(E599010)」或「噪音及振動防制工程業(E303020)」或「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檢附有效期限內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書」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僅「綜合營造業」符合者,需檢附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天然氣排放塔或氣體排放設備等供應或裝設案件,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供審(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案件內容,投標商應另檢附前述案件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案件內容及範圍等資料)。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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