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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北分局轄區路面維修及巡查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於 114/04/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4年度北分局轄區路面維修及巡查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9,998,756元,開標時間114/05/13 14: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5/13 10: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4年度北分局轄區路面維修及巡查工作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3.15.28.1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114/04/17
114/05/13 10:00
114/05/13 14:30
29,998,756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
一、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之丙級或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以上(依欲承攬分項之金額),未受停業處分者,無不良紀錄廠商。
[投標資格]
符合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資格者,可按規定參加投標,但有下列情事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一
、符合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資格者,可按規定參加投標,但有下列情事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一、受停業處分。
二、「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情形。
三、「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投標廠商或得標廠商,如有前述各項情形之一者,開標前招標機關得取消其投標資格;決標後簽約前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得標權利,所繳押標金不予發還或自履約(及差額)保證金中扣抵相等於押標金數額;簽約後始查證屬實者,除依契約規定得解除或終止契約外,並將由履約(及差額)保證金中沒收相等於押標金數額作為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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