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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交控中心交控及機電業務委外營運(第1期)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於 114/04/2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南澳交控中心交控及機電業務委外營運(第1期)」,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7,813,451元,開標時間114/05/0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5/05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南澳交控中心交控及機電業務委外營運(第1期)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A.15.3.4
金岳工務段
114/04/21
114/05/05 17:00
114/05/06 10:00
17,813,451元
是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A.技術顧問機構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B.系統工程廠商a.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交通、電腦、通訊、電子、電力、電機、控制等廠商;營業項目有(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並且未受停業處分者。b.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2)人員資格 A.參與本案主要工作人員應包括電機、電子、交通、資訊、機械等專長人員至少15名。另應有1名電機(或電子)或交通等技師。B.參與本案人員之學、經歷資格及專長,應符合作業規範第一章總則2.3乙方人員與責任。(餘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