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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古蹟臺灣府城大東門及大南門修復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於 114/04/2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國定古蹟臺灣府城大東門及大南門修復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55,607,847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國定古蹟臺灣府城大東門及大南門修復工程
3.95.33.5
114/04/21
114/04/21 - 114/05/05
是
(1)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應為登記合格之乙等綜合營造業 。 (2)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情形: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7條與「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12條規定,廠商聘任之古蹟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 1.廠商聘任之工地負責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1)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國定古蹟:累積三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 (3)古蹟修復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2.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本工程應聘任之傳統匠師為小木作、泥作、瓦作)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