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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事件史蹟紀念碑設置計畫」紀念碑及周邊設施設置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苗栗縣政府 於 114/04/2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南庄事件史蹟紀念碑設置計畫」紀念碑及周邊設施設置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6,271,400元,開標時間114/04/30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4/2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南庄事件史蹟紀念碑設置計畫」紀念碑及周邊設施設置工程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3.76.45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114/04/24
114/04/29 17:00
114/04/30 09:30
6,271,4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300元,購圖費100元。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以上營造業且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前項工地負責人,應具備累積2件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及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餘詳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