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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S電腦硬體、網路及應用程式等相關維護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於 114/05/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ECS電腦硬體、網路及應用程式等相關維護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8,500,000元,開標時間114/05/15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5/15 08: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ECS電腦硬體、網路及應用程式等相關維護工作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3.13.31.98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114/05/08
114/05/15 08:00
114/05/15 14:00
8,5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投標廠商須具備IBM相關維護經驗。投標時檢附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之相關契約乙次,其單次契約金額不得低於170萬(含稅),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4)投標廠商須提供通過資訊安全管理標準ISO 27001之驗證,以證明具備資通安全之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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