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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營區G棟駐地電力纜線汰換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於 114/05/1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新屋營區G棟駐地電力纜線汰換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544,760元,開標時間114/05/2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5/2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新屋營區G棟駐地電力纜線汰換採購案
財物類
463 - 絕緣電線, 電纜及光纖電纜
3.1.1.12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後勤科
114/05/13
114/05/26 17:00
114/05/27 10:00
1,544,76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備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之登記執照或其他資格證明文件(須為當年度或於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