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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2號大竹交流道改善工程(延伸跨越市道110甲)(第I211S標)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於 114/05/1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國道2號大竹交流道改善工程(延伸跨越市道110甲)(第I211S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32,743,039元,開標時間114/05/2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5/20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國道2號大竹交流道改善工程(延伸跨越市道110甲)(第I211S標)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3.15.28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規劃組/綜合組
114/05/15
114/05/20 17:00
114/05/21 10:00
932,743,039元
是
02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4/05/06)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4/04/02)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4/03/1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
(一)本次開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投標廠商家數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二)本次有更新『投標須知(114.03.28版)』及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請廠商下載最新版本招標文件。
(三)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四)投標廠商應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五)投標廠商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應含1至12頁) 、廠商納稅證明、廠商信用證明、財力資格證明文件、工程實績詳細表及工程實績證明文件、工程報告書等,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六十六點及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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