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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公有零售重慶市場圍牆修復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於 114/05/1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花蓮市公有零售重慶市場圍牆修復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917,466元,開標時間114/05/2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5/20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花蓮市公有零售重慶市場圍牆修復工程
工程類 5166 - 圍籬及護欄工程
3.76.55.51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114/05/15
114/05/20 09:00
114/05/20 10:00
4,917,466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級營造業(含)以上或相關清疏類行業類別。
2.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1)押標金。(2)該業登記證影印本。(3)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4)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等投標須知內應附之文件。
3.廠商納稅證明:(1)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2)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注意: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各主管機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相關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自行列印最新公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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