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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水庫淹沒區無主墳納骨塔拆除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於 114/05/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翡翠水庫淹沒區無主墳納骨塔拆除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540,365元,開標時間114/06/06 17: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6/0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翡翠水庫淹沒區無主墳納骨塔拆除工程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3.79.55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114/05/26
114/06/06 17:00
114/06/06 17:30
1,540,365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不提供紙本招標文件及現場列印,請自行攜帶隨身碟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以下僅須任一項符合 1.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