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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苗栗縣國有林造林撫育工作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於 114/05/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4年度苗栗縣國有林造林撫育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067,747元,開標時間114/06/03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6/03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114年度苗栗縣國有林造林撫育工作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A.19.4.1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114/05/28
114/06/03 09:00
114/06/03 09:30
2,067,747元
否
01
02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4/06/05)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4/05/26)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4/05/2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合法登記並領有有效證件之造林業、園藝服務業、種苗業、特殊林木經營業等或營業項目有以上項目之相關行業或合作社。
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注意事項:
(1) 投標廠商營利事業項目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將啟動政府採購法第51條澄清程序並依事實認定。)。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廠商之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上述(1)、(2)、(3)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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