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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強化道路交通安全觀念推展-交通安全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於 114/05/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4年強化道路交通安全觀念推展-交通安全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180,000元,開標時間114/06/11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6/10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4年強化道路交通安全觀念推展-交通安全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15.28
交通管理組
114/05/28
114/06/10 17:00
114/06/11 15:00
4,18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公司、行號、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學會、協會、研究機構、財團法人或團體。 (2)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證明文件: (1)公司或行號: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校應檢附「學校組織條例、規程影本」及「由學校出具之參與投標公函或授權文件」(公立大專院校以學院、學系或研究所投標,請檢附學校同意其投標之證明文件);私立學校應檢附「財團法人登記書影本」及「由學校出具之參與投標公函或授權文件」。 (3)前(1)、(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 (5)信用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廠商資格及應備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