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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專利被侵權委託律師救濟法律服務案(開口契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中央研究院 於 114/05/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中央研究院專利被侵權委託律師救濟法律服務案(開口契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9,100,000元,開標時間114/07/0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7/02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中央研究院專利被侵權委託律師救濟法律服務案(開口契約)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2.1
院本部/智財技轉處
114/05/29
114/07/02 17:00
114/07/03 10:00
19,1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法律事務所應附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及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2)法律事務所應檢附本案專案主持律師公會會員證及其律師證書。 (3)外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須檢附所在國登記或設立證明、主持律師公會會員證及律師證書(如有)以及相當於我國廠商資格之信用證明或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正本。以上均附中文譯本,其設立登記、資格及信用證明文件等及其中文譯本,應經我國駐外機構驗證。如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仍應經我國駐外機構驗證。 (4)外國廠商得免檢附最近⼀期營利事業所得稅或營業稅證 明文件。 (5)美國訴訟代理人證明:美國合格律師證明文件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