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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廠C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污染土壤清除及處理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4/08/1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大林廠C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污染土壤清除及處理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8,210,000元,開標時間114/08/27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8/2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大林廠C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污染土壤清除及處理工作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13.50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二組
114/08/19
114/08/26 17:00
114/08/27 09:30
18,21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各自檢附)。 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New/)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2.(1)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資格,具有環境部核發之廢棄物代碼S-0111類(含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污染土壤)通案再利用許可核備函,須檢附核備函影本供審。 (2)清除廠商應為乙級以上廢棄物清除業者(須具S-01或S-0111代碼)。 (3)清除及再利用許可證之有效期限須至少至117年07月31日止,若無法至117年07月31日者廠商應承諾切結於許可證屆滿前能取得原發照單位之許可證展延至117年07月31日,否則視為不合格標。經承諾切結許可證展延至117年07月31日而得標者,若屆時無法取得展延至117年07月31日時,本公司得終止契約,所有損失及衍生法律責任概由廠商負責。(投標時須附清除及再利用許可證文件影本,及切結書供審) 3.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共同投標時,各成員廠商均應提供)。 續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