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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運籌機制實施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於 114/08/2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運籌機制實施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016,000元,開標時間114/08/2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8/26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運籌機制實施計畫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79.59
文化資源科/秘書室
114/08/20
114/08/26 17:00
114/08/27 10:00
2,016,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文化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請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為下列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學校與其下之學術單位不得參與同一採購案。但校內之二個以上學術單位參與同一採購案,非屬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2項情形。)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