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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客戶服務中心值機作業委外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於 114/08/2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5年度客戶服務中心值機作業委外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93,757,608元,開標時間114/09/19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9/18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5年度客戶服務中心值機作業委外服務案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3.13.31.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114/08/22
114/09/18 17:00
114/09/19 10:30
93,757,608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中營業項目有提供人力勞務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款之繳款書收執聯,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其他: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另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採購標的同性質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571萬7,184元(不含營業稅)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929萬2,960元(不含營業稅),應檢附採購業主出示之驗收證明或其他完成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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