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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共用資料庫維護」委外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政府資訊處 於 114/08/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4年度「共用資料庫維護」委外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000,000元,開標時間114/09/08 17:1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9/08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4年度「共用資料庫維護」委外服務案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3.97.22.2
高雄市政府資訊處
114/08/29
114/09/08 17:00
114/09/08 17:10
2,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資訊服務業專業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相關設立登記証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 查復表代之。(詳投標須知第6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