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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三峽校區人文大樓及商學大樓高壓變壓器汰換工作」財物採購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立臺北大學 於 114/08/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4年三峽校區人文大樓及商學大樓高壓變壓器汰換工作」財物採購」,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8,217,424元,開標時間114/09/0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9/09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114年三峽校區人文大樓及商學大樓高壓變壓器汰換工作」財物採購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3.10.34
總務處營繕組
114/08/29
114/09/09 09:30
114/09/09 10:00
8,217,424元
是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4/09/26)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4/09/25)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4/08/27)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證(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
(3)當年度加入公會會員證(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
(4)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或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5)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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