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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大一機儀用元件校驗及儀機大修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於 114/09/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4年大一機儀用元件校驗及儀機大修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597,000元,開標時間114/09/18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9/17 16: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4年大一機儀用元件校驗及儀機大修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3.31.48
大林發電廠儀資二組
114/09/05
114/09/17 16:00
114/09/18 09:30
9,597,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登記為E604010 機械安裝業或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及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須與投標文件併送。3.餘詳見維修工作特訂條款之廠商資格內容說明及相關細則。(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