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豐原一場一、二期淨水設施更新統包工程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4/09/1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豐原一場一、二期淨水設施更新統包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659,657,300元,開標時間114/09/23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9/23 11: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豐原一場一、二期淨水設施更新統包工程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3.13.52
發包中心
114/09/15
114/09/23 11:00
114/09/23 14:00
1,659,657,300元
是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與採購標的有關之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為 應依下列5.或6.之組合方式共同投標: 1. 甲等綜合營造業。 2. 甲級電器承裝業。 3. 政府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業(需具有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條例規定之土木或水利或環境工程並以向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之技師科別工程為限)。 4.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5. 1、2及3共同投標(代表廠商需具備1),或同時具備1、2及3者可單獨投標。 6. 1、2、3及4共同投標(代表廠商需具備1或4),或同時具備1、2、3及4者可單獨投標。 7. 政府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業設計廠商3.之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設計分包廠商需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符合1-11)及營業稅繳稅證明及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另外設計分包廠商須於投標時檢附「工程採購投標須知-附件」附件七之五之「分包廠商切結書」及「切結書2」。前項設計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於得標後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詳見投標須知第6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