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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達複循環機組三、四號機電氣設備大修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於 114/10/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興達複循環機組三、四號機電氣設備大修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7,507,500元,開標時間114/10/16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10/16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興達複循環機組三、四號機電氣設備大修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3.31.40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114/10/08
114/10/16 08:30
114/10/16 10:30
7,507,5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興達發電廠供應組總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3414900066(14碼)、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六條。 (一)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且登記級別為甲級(含)以上。 (二) 電氣同業公會證明文件。 (三) 檢附曾承攬公(民)營機關類似高壓斷路器換裝維修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書) 供審查。 請詳特訂條款(壹)第三條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六、七十九條之規定,投標且欲採電子領標之廠商應於投標文件中檢附該次領標電子憑據(內容應符合該次公告之標案案號及公告序號,更正公告者亦同);採書面領標者應檢附符合最新公告期間之書面領標證明。 其餘資格詳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