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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達發電廠115年度保全(警衛勤務)勞務性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於 114/10/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興達發電廠115年度保全(警衛勤務)勞務性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7,335,000元,開標時間114/11/04 13: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11/04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興達發電廠115年度保全(警衛勤務)勞務性工作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3.13.31.40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114/10/08
114/11/04 08:30
114/11/04 13:30
97,335,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興達發電廠供應組總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3414900066(14碼)、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之基本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並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保全業(I901011)者。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4.內政部核發之保全業經營許可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預算金額之1/4(未稅新台幣23,175,0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預算金額3/5(未稅新台幣55,620,000元),並於投標時出具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完工證明文件。
其餘資格詳附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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