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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桃園市滯洪池設施維護保養開口契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於 115/02/0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5年度桃園市滯洪池設施維護保養開口契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7,000,000元,開標時間115/02/09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2/0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5年度桃園市滯洪池設施維護保養開口契約工程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3.80.25
水利防災科
115/02/02
115/02/06 17:00
115/02/09 10:30
27,0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廠商 (1)押標金繳納單據(正本)。(符合減收資格者,應併附減收資格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包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 (4)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7)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有效期限內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8)承攬工程手冊影本(含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評鑑事項等)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評鑑等級為第3 級者,為不合格標。 (9)電子領標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