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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中心大樓工程規劃及設計委託技術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於 115/02/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心血管中心大樓工程規劃及設計委託技術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139,624,167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心血管中心大樓工程規劃及設計委託技術服務
3.32.80
115/02/05
115/02/05 - 115/02/09
是
(一)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二)基本資格: (2-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2)納稅之證明文件。 (2-3)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 (2-4)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2)投標廠商應檢附完成履約之公立或私立醫院新建醫療功能建築工程(不含整修工程或醫護宿舍工程)之設計實績。(工作實績證明應為公立或私立醫院核發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或有效之證明文件。) (三)特定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履約公立或私立醫院新建工程(不含整修工程或醫護宿舍工程)之規劃或設計或監造工作實績。(工作實績證明應為公立或私立醫院核發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或有效之證明文件。) ■前項所述之工作實績證明金額,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預算金額之2/5(新台幣5,584萬9,667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預算金額(新台幣1億3,962萬4,167元)。工作實績證明金額應為公立或私立醫院核發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或有效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