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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外籍家庭看護工支援服務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於 115/02/2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5年度外籍家庭看護工支援服務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935,500元,開標時間115/03/0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3/09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5年度外籍家庭看護工支援服務計畫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3.80.11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
115/02/24
115/03/09 09:00
115/03/09 10:00
1,935,5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經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公私立學校、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含學校)。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 1.投標廠商為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者,應出具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分類:C或F或Z大類);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2.投標廠商為公私立學校者,應出具 (1)學校授權參加本採購案投標之證明書(正本,非出席開標授權書)或公文;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3.投標廠商為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者,應出具 (1)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