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文化中心至德堂音響反射板汰舊更新統包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於 115/02/2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文化中心至德堂音響反射板汰舊更新統包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9,000,000元,開標時間115/03/2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3/2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文化中心至德堂音響反射板汰舊更新統包採購案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3.97.33
文化中心管理處
115/02/25
115/03/23 17:00
115/03/24 10:00
19,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詳投標須知第64點:經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廠商,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相關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限制不得參與投標情事者。本案投標廠商需符合統包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屬負責細部設計、供應及安裝之廠商。 (⼆)外國廠商,詳投標須知第68點: 1.採用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其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詳第64點規定。 2.採用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投標者,其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規定如下: (1)提出之外文資格文件,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 (2)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應於投標時檢附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並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及信⽤證明:應檢附相當於我國廠商資格之在當地國納稅證明,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