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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蘇花改交控設施改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於 115/03/0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5年度蘇花改交控設施改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2,495,161元,開標時間115/03/1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3/0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5年度蘇花改交控設施改善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A.15.3.4
金岳工務段
115/03/04
115/03/09 17:00
115/03/10 10:00
22,495,161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電器安裝業(E60102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JA02010)等行業,營業項目登記有以上項目之一者。備註:經濟部98年4⽉2⽇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政服務入⼝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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