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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業新村眷舍修繕工程(緯七至八路)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第2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於 115/03/1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建業新村眷舍修繕工程(緯七至八路)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第2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553,125元,開標時間115/04/0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4/07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建業新村眷舍修繕工程(緯七至八路)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第2標)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97.33
新建工程中心
115/03/10
115/04/07 17:00
115/04/08 10:00
2,553,125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另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良情形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二、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經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良情形者,詳投標須知68點。
1.另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廠商納稅之證明及信用之證明,應檢附相當於我國廠商資格(詳本投標須知第64點)之在當地國納稅證明,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2.建築師/技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得標後須依我國法令及契約規定辦理,倘於投標時尚未加入本國該業類之公會者,應於得標後40日曆天內應依本國法令規定取得該業類之公會會員證,逾期未繳交者將以解除契約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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