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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提振商業服務業經濟動能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於 115/03/2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5年度「提振商業服務業經濟動能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40,000,000元,開標時間115/04/0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4/02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5年度「提振商業服務業經濟動能計畫」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A.13.1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115/03/20
115/04/02 17:00
115/04/07 10:00
140,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依法設立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財(社)團法人、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機構,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法人登記證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等之影本)。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