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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褒忠鄉115年度村鄰長文康活動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於 115/03/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雲林縣褒忠鄉115年度村鄰長文康活動」,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628,983元,開標時間115/04/02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4/01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雲林縣褒忠鄉115年度村鄰長文康活動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3.76.49.65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115/03/27
115/04/01 17:00
115/04/02 14:00
628,983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褒忠鄉公所」。2.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150元整。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交通部立案登記旅行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等。因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如檢列事業登記證影本作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為不合格標。 前款證明,廠商得檢附自行透過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之登記資料代之。未檢附者本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3.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營業人銷售額與税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税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有效期限之同業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服務建議書(企劃書)8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