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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新埔鎮公共設施暨排水工程(開口契約)-土木工程(第2區)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於 115/03/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5年新埔鎮公共設施暨排水工程(開口契約)-土木工程(第2區)」,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7,283,444元,開標時間115/04/0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4/01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5年新埔鎮公共設施暨排水工程(開口契約)-土木工程(第2區)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44.53
建設課
115/03/27
115/04/01 09:00
115/04/01 10:00
7,283,444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行政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標封應附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憑據。(如為票據須為正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資格證明文件: 1.承攬工程手冊(全冊影印,另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6)採購標單(正本,含工程估價表及單價分析表)。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8)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9)同意書(押標金及保證金查詢):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開工前補正。 (10)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