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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115年度就業博覽會暨友善職場事業單位表揚活動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15/03/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花蓮縣115年度就業博覽會暨友善職場事業單位表揚活動」,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450,000元,開標時間115/04/13 16: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4/13 11: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花蓮縣115年度就業博覽會暨友善職場事業單位表揚活動
勞務類
99 - 境外團體、組織提供的服務
3.76.55
社會處
115/03/30
115/04/13 11:00
115/04/13 16:00
1,45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企劃、大眾傳播媒體、公關公司、文化藝術、展示規劃設計等專業廠商或相關之財團法人 2.社團法人機構。 (二)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依法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 (1)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納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實質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投標廠商權責切結書。 4.服務建議書一式6份(請依「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第五點規定製作)。 5.電子領標之電子憑證書面明細紙本。 6.估價單(含細項)。 7.電子領標之電子憑證書面明細紙本。 8.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前述應檢附文件1~3項請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並依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順序排放放入標封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