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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鎮區婦幼活動中心燈光及音響設備更新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於 115/03/3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平鎮區婦幼活動中心燈光及音響設備更新」,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671,000元,開標時間115/04/15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4/14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平鎮區婦幼活動中心燈光及音響設備更新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3.80.53
社會課
115/03/31
115/04/14 17:00
115/04/15 09:30
2,671,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摘要:營業項目登記E603090或E601020或E801060或EZ99990或載明「劇場舞台燈光、音響、懸吊等設備器材之安裝、設計、出租、買賣等業務」。 (二)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核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之之。)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詣之金融機構於裁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繳納憑據。 6.標單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7.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請單獨包封)。 8.電子領標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