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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辦公廳舍新建統包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於 115/06/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辦公廳舍新建統包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21,436,010元,開標時間115/06/09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6/0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辦公廳舍新建統包工程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A.7.5
秘書室
115/06/01
115/06/08 17:00
115/06/09 11:00
221,436,01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2樓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0元
付款方式
若為郵寄領標,請另準備回郵信封及足夠郵資,並考量郵寄所需時間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成員至少應有: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建築師事務所
(3)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4)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5)乙級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建築師事務
所」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惟仍應以「專業分包」方式具足
上款所列各職業行別,並需出具與各分包成員經公(認)證之專
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廠商得標後
更換專業分包廠商者,需經機關同意。投標時,各專業分包商
須出具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證明文件,並納入資格
審查。
(2)共同投標:允許上款所列各職業行別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3)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4)投標廠商組成僅允許「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
管承裝商」、「乙級冷凍空調工程業」之投標資格由分包廠商取代,有分包廠商時應提出專業分包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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