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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辦公廳舍新建統包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於 115/06/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辦公廳舍新建統包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21,436,010元,開標時間115/06/09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6/0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辦公廳舍新建統包工程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A.7.5
秘書室
115/06/01
115/06/08 17:00
115/06/09 11:00
221,436,01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2樓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0元 付款方式 若為郵寄領標,請另準備回郵信封及足夠郵資,並考量郵寄所需時間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成員至少應有: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建築師事務所 (3)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4)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5)乙級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建築師事務 所」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惟仍應以「專業分包」方式具足 上款所列各職業行別,並需出具與各分包成員經公(認)證之專 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廠商得標後 更換專業分包廠商者,需經機關同意。投標時,各專業分包商 須出具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證明文件,並納入資格 審查。 (2)共同投標:允許上款所列各職業行別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3)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4)投標廠商組成僅允許「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 管承裝商」、「乙級冷凍空調工程業」之投標資格由分包廠商取代,有分包廠商時應提出專業分包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