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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家屋工藝及裝置藝術創作勞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15/06/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原住民族家屋工藝及裝置藝術創作勞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800,000元,開標時間115/06/11 17:15。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6/11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原住民族家屋工藝及裝置藝術創作勞務採購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76.55
原住民行政處
115/06/01
115/06/11 17:00
115/06/11 17:15
1,8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及應檢附文件:
一、廠商資格:
(一)須為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營利事業法人或公益法人。
(二)非政府採購公報刊登之拒絕往來廠商。
二、應檢附文件:
(一) 公司或商業登記或法人登記或其他政府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二) 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切結書1份。
(五) 外標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列印)。
(六) 服務建議書1式8份(含廠商估價單,須依機關提供格式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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