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崁頂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作業委託專業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於 115/06/0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崁頂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作業委託專業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000,000元,開標時間115/06/0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6/08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崁頂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作業委託專業服務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3.76.53.68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115/06/02
115/06/08 17:00
115/06/09 10:00
2,0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審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 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需符合下列類廠商之一,並檢附以下證明文件影本(本府於本標案決標後有查驗相關文件正本之權利):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授權書(如非法定負責人參加開標,須附授權書並備被授權代表人身份證明;非法定負責人參加,又未附授權書者,不得參加議價事宜)。
(2)「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2)法人、機構或團體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年度或前一年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
(3)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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