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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設備採購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立會稽國民中學 於 115/06/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4年度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設備採購」,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604,764元,開標時間115/06/1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6/1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4年度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設備採購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3.80.5.60
桃園市立會稽國民中學
115/06/08
115/06/12 17:00
115/06/15 10:00
2,604,764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買賣、批發之相關業者或其他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且營業項目與標案標的內容相關廠商。
(二)應檢附證件:
1.(1)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或(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營業繳款書收據聯 或
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
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
文件代之;但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
3.信用證明資料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加註廠商名稱及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5.標單兼切結書
6.押標金繳納單據(正本)
7.電子領標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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