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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裝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於 115/06/1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5年度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裝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160,000元,開標時間115/06/24 14: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6/2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5年度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裝備採購案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3.95.32
秘書室
115/06/10
115/06/23 17:00
115/06/24 14:30
2,160,000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對象。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1點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標單。 6.估價單(廠商標價之單價不得超過各項預算單價,否則投標視為無效)。 7.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新臺幣10萬元整。 8.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9.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10.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11.切結書1正本。 12.檢附器材之型錄正本或影本(型錄上須劃線及逐條標示出符合規格之項號,若型錄上無法完全顯示符合本規格,則須檢附原廠補充說明之正本文件,並隨標檢附中文對照翻譯,否則投標視為無效,且所投規格經審查結果不合格時,其所投標單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