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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觸控式液晶顯示器及相關設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於 115/06/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5年觸控式液晶顯示器及相關設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072,500元,開標時間115/07/01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6/30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5年觸控式液晶顯示器及相關設備採購案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3.80.7.32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115/06/26
115/06/30 17:00
115/07/01 09:00
1,072,5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總務處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自備行動存取裝置0元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押標金繳納憑據(有效期限:開標日起30日)。 2.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濟部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工廠、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 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 廠商法律責任之切結書。 7. 電子領標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