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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新秀姑巒溪橋及樂樂溪橋耐震補強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5/06/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鐵新秀姑巒溪橋及樂樂溪橋耐震補強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77,253,711元,開標時間115/07/30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7/30 14: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臺鐵新秀姑巒溪橋及樂樂溪橋耐震補強工程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A.15.24
供應處
115/06/29
115/07/30 14:00
115/07/30 15:00
277,253,711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本國廠商: (1)納稅證明。 (2)複查期限內(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承攬工程手冊。 2.外國廠商: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經本國認許):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同本國廠商,惟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得於得標後檢附。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2.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一式2份) 餘詳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