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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所區分離式空調用電監測試驗1式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於 115/06/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樹林所區分離式空調用電監測試驗1式」,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499,904元,開標時間115/07/08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7/07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樹林所區分離式空調用電監測試驗1式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3.13.32.45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115/06/29
115/07/07 17:00
115/07/08 14:00
1,499,904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凡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行號及國內技術顧問等機構具執行委託試驗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惟依據工程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規定,經本所依政府採購法通知停權,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法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亦不得參與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2. 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政府機關免附)。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1.3. 本公司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二、投標廠商應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其無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所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