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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瑞芳區公所電話總機系統及話機汰換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於 115/06/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新北市瑞芳區公所電話總機系統及話機汰換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450,000元,開標時間115/07/1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7/10 08:4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電話總機系統及話機汰換案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3.82.60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115/06/30
115/07/10 08:40
115/07/10 10:00
1,450,000元
否
01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所1樓秘書室以現金或悠遊卡繳款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
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話機系統]或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3.符合[電信工程業]或[電器承裝業]等相關營業項目者。且4. 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5. 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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