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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東鎮商華街31至53號排水改善工程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於 115/06/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竹東鎮商華街31至53號排水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891,571元,開標時間115/07/0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5/07/07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竹東鎮商華街31至53號排水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44.54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115/06/30
115/07/07 09:00
115/07/07 10:00
891,571元
否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與投標標的相關之業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或第103條規定情事之廠商。投標時廠商應檢附證件或相關文件如下: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公司或與本案招標標的相關營業項目類別之公司,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列印)。 2.當年度或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 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